内蒙古2013年高考注意事项新规定

2008-11-24 │ 高考动态

  5月8日从内蒙古招生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经全区考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我区将往年的《考生考试须知》和《考生考试守则》整合为《考生考试规则》,目的是便于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地知晓高考有关规定和要求。

  新版《考生考试规则》相比往年有如下新规定和要求禁止携带手机、手表,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考试资料等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试用中性笔、直尺、橡皮、文具袋由考点统一配发,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圆规、三角板、削笔刀等必需的考试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从重惩处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使用无线电作弊、替考、恶意破坏考场秩序、威胁侮辱贿赂考试工作人员、强行撕毁试卷或任意将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3年内一律不得参加任何教育考试

  另据了解,为便于考场环境的整洁美观和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的处置,全区将统一配发标识考生信息的非考试物品暂放袋,考生带入考场的所有非考试物品均须装入此袋并放置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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