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翁正春传》阅读练习及答案(二)

2021-12-09 │ 开学第一课
明史
(一)文言文阅读(本体共 4 小题,19 分)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二十年擢进士第一,授修撰,累少詹事。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国纪,信臣僚,宝贤才,谨财用,恤民命,重边防。帝不省。王贵妃,久不卜葬,正春以为言。命偕中官往择地,得吉。中官难以烦费,正春勃然曰:“贵妃诞育元良②,奈何以天下俭之?”奏上,报可。 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贡,正春言:“中山已入于倭,今使臣多倭人,贡物多倭器,绝之,便矣;否亦宜诏福建抚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四十年,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正春议黜学贤,谪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许。顷之,言官发韩敬科场事,正春坐敬不谨,敬党大恨。诗教复劾正春,正春疏辩,益求去。帝虽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寻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养归。天启元年,起礼部尚书,协理詹事府事。抗论忤魏忠贤,被旨谯责。明年,御史赵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归。帝以正春尝为皇祖讲官,特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异数也。时正春年逾七十,母百岁,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闾艳之。正春风度峻整,终日无狎语。倦不倾倚,暑不裸裎,目无流视。见者肃然。 (选自《明史•翁正春传》,有删改) 【注】①万寿节:皇帝诞辰日。②元良:太子的代称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B.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C.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D.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极言/阙失不报/明年秋/万寿节/正春献八箴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迁,古代称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值。左迁专指降官贬谪,比如白居易就曾左迁为九江郡司马。 B.薨,是死的意思。古代天子去世叫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亡曰不禄,百姓亡称死。 C.吏部,隋唐、五代时为尚书省六部之首,掌管天下文职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 D.乞归,封建时代官员请假回家的专用语。类似的说法还有乞骸骨、乞身、解印、解甲归田等。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翁正春才学过人,敢于直谏。万历二十年,考中进士第一名,受职为修撰,后又担任皇帝的讲官。他曾经向皇帝提出八点忠告,却没有被采纳。 B.翁正春审时度势,建言得当。他知道琉球中山王已经归附倭寇,就建议皇帝和他们断绝往来,不要让他们到京都朝贡。皇帝对此表示赞同。 C.翁正春为官正直,不惧权贵。虽然韩敬的党羽很恼恨翁正春,但他坚持认为韩敬在科场徇私舞弊,有罪。后来又拂逆魏忠贤,被下旨责备。 D.翁正春严肃庄重,作风正派。他气质风度峻肃,整天不讲轻慢的话,即使疲倦也不东到西靠,眼睛不四处乱看,看见他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进士邹之麟分校乡试,私举子童学贤,为御史马孟祯等所发。 (2)母百岁,率子孙奉觞上寿,乡闾艳之。 答案: 10.C(“三十八年十一月”,表示时间,“日有食之”为主谓句,句式完整,故应在“日有食之”前断开,排除B、D两项。“正春”为主语,“极言”作谓语,“阙失”意为朝廷的过失,作宾语,句式完整;“不报”意为不予回复,主语应为皇帝,与前文主语不一致,故单独成句,其前后应断开,排除A项。) 11.D(“请假回家的专用语”错,“乞归”指官员请求辞职回乡。另外,“解甲归田”意为战士退伍还乡,与“乞归”等词意义不同。) 12.C(“他坚持认为韩敬在科场徇私舞弊”错,由原文“正春坐敬不谨”可知,翁正春认为韩敬的错误不在徇私舞弊而在行为不谨慎,不合为官体统。) 13.(1)进士邹之麟分管乡试,偏私应试的士子童学贤,被御史马孟祯等人告发。 (2)母亲一百岁生日,(翁正春)率领子孙举杯献酒,祝她长寿,乡里人都羡慕他。 [参考译文]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万历二十年(1592),考中进士第一名,授职为修撰,多次升迁官至少詹事。万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出现日食,翁正春极力陈述朝廷的过失,皇帝没有答复。第二年秋天,万寿节(皇帝生日),翁正春献上八句箴言:即清净君王的心绪,遵循祖制,振奋国家纲纪,信赖臣僚,珍惜贤才,节俭开支,体恤百姓,重视边防。皇帝并不省悟。王贵妃去世,许久不占卜葬地事宜,翁正春因此谏言。皇帝命令(翁正春)和宦官去选择墓地,选取到了好风水的墓地。宦官却以此事烦杂费事而责难翁正春,翁正春非常愤怒地说:“贵妃生育了太子,为什么让天下人俭慢对待她?”启奏皇帝,答复可以。 琉球中山王派遣使者朝贡,翁正春进言:“中山王已归附倭寇,现在的使者多是倭人,贡物大都是倭国的器物,断绝与其往来比较好;要不然,也可以下诏让福建的地方官约略留下一些土物,不要让他们到京都朝贡。”皇帝对此表示赞同。万历四十年(1612),进士邹之麟分管乡试,偏私应试的士子童学贤,被御史马孟祯等人告发。翁正春提议废黜童学贤,贬谪邹之麟,而不涉及主考官。给事中赵兴邦、亓诗教趁机弹劾翁正春徇私。翁正春请求辞官,皇帝不同意。不久,言官告发韩敬在科举考场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韩敬不恭谨的罪名,韩敬的党羽很恼恨。亓诗教再次弹劾翁正春,翁正春上奏争辩,更加恳求辞官。皇帝虽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却从此不安心自己的职位。不久,改派到吏部,负责詹事府,以侍养的名义回乡。天启元年(1621),出任礼部尚书,协助掌管詹事府的事务。因刚正不阿拂逆了魏忠贤,被皇帝下旨责备。第二年,御史赵胤昌迎合魏忠贤而弹劾他,翁正春再度上奏请求辞官回乡。皇帝因为翁正春曾担任皇祖帝的讲官,特意加封他为太子少保,赐与敕令乘驿车驰归,在这当时可算例外。当时翁正春已经年过七十,母亲百岁,他率领子孙孝敬老母,乡里人都羡慕他。翁正春的风度峻肃,整天没有轻慢的话,疲倦了从不东斜西靠,暑天不裸露身体,眼睛不四处张望,看见他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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