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林业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09-01-19 │ 资讯动态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山西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以及省人社厅公布的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7日至7月9日在山西省林业干部学校四楼会议室进行(具体地址为:太原市南内环街63号南23楼,山西省水利大厦西,往北100米)。
  二、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按省人社厅公布的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达到所报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比例范围的人员(即招聘1人的岗位为前5名,招聘2人的岗位为前10名,其他依次类推)。不足5:1的为实有人数。
  三、复审方式和程序
  1.方式:资格复审采用分组审查、双人复核,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把关的办法。
  2.程序:一是在报到处进行报名登记;二是到所报考单位设立的资格审查席进行资格复审。
  3.人员分流措施。同时到达的考生没有超过资格复审现场容量时,考生可直接进入资格复查室进行复审;同时到达的考生超过资格审查现场容量时,将有工作人员分批引导进入复审室,依序进行。
  四、审查要求
  1.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准考证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本人;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后存档备查;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背书报考岗位姓名;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据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有序进行;
  2.资格复审地点极易堵车,建议乘座公共交通工具或将车辆停靠附近步行前往;
  3.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复审,家长及其他亲属不得陪同进入资格审查室。
  4.资格审查结束,工作人员告知结果(合格或者不合格人员)后,应尽快离开现场,为其他考生让出审查时间和空间。
  六、各阶段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之后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工作安排均会在山西省林业厅公众信息网站(网址:www.sxforest.gov.cn。)进行公告或公示。各位考生及家长应及时关注省林业网站的公告的信息动态。
  咨询电话:0351-725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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